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《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(试行)》的通知(浙人才[2006]351号)精神,现将我院2017年初定(认定)初级职称申报人员(第一批)公示如下:
初定助理讲师:韩延杰 施春燕 施福 徐帅 杨烨 邓宁宁
初定二级实习指导教师:蒋亦楠 林春苗
认定助理讲师:郭姣懂 翁一飞 张飞
公示时间:5月12日—5月17日。公示期内若有异议,请及时向院职称评审领导小组成员反映,电话:82672671。
申报材料存放在教科处,敬请查阅!
杭州萧山技师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
2017年5月12日